2024年7月1日起施行,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:在职职工提高至2500元,退休人员提高至3000元。
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晋医保发[2024)11号 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的通知 各市医保局、财政局、卫生健康委、市场监管局,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管局,省医保中心: 为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,进一步优化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制度(以下简称“职工门诊统筹”),切实减轻参保职工门诊医疗费用负担...